空调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空调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民间借贷字迹形成时间改判案件-【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10:58:13 阅读: 来源:空调厂家

借贷网讯  戚某与马某是多年的朋友,因为马某购房需要资金,遂向戚某分多笔借款94万元,并为戚某书写借条。此后,戚某手持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马某偿还借款,并按照双方之间的口头约定,给付年10%的利息。马某答辩称,自己已于2005年后将94万元借款归还给戚某。

一审审理过程中,马某申请对借条中自己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同时申请对借条的书写时间进行鉴定。结论显示,借条书写时间为2005年2月,上面马某的签字及日期确实是马某所写,但借条落款处呈现的时间为“2008年9月”。一审法院据“2008年9月”的时间点,认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判决马某偿还戚某借款94万元,并驳回戚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二审期间,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审鉴定结论中关于笔迹形成时间的认定是否可以采信。原因是,一审中鉴定机构鉴定出借条的形成时间是2005年2月,而借条上书写的落款日期是2008年9月,同时双方均认可马某在2006年曾经通过银行账号向戚某转账20万元,也就是说借条的真实形成时间成为了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所在。

对于这个问题,一审采信了落款时间。而二审法院认为,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证据推翻、鉴定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应该被法院全部采信。因此应该采信鉴定结论中有关形成时间的鉴定结论,认定借条书写的时间是2005年2月左右。

鉴于此,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借条形成时间为2005年2月,由于马某于2006年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戚某偿还20万元,故最终判决马某偿还戚某74万元。

狼毒

江西菊花黄光面

凉山彝族自治州收购电子

高邮哪里回收聚氨酯弹性体

泰州市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检测

扬州皮革制品REACH检测REACH注册化学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