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空调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民间借贷婚姻期间双方的借条有效力吗-【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16:00:58 阅读: 来源:空调厂家

借贷网讯  婚姻期内夫妻俩个的相互债务,该怎样来审理,张某与王某本是夫妻。2006年3月,张某向妻子王某借现金30000元。 2006年5月,在王某的催促下,张某向妻子出具借条一张,其内容是:“2006年3月本人张某借王某现金叁万元整(30000元),定于2008年3月归还,到期后未如数归还,愿承担法律责任。特立此字据为证。”

具体该案案情如下,2007年5月,二人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该笔借款进行处分。2008年3月以后,王某向张某追要该借款未果。2009年3月,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偿还该借款的本金及逾期利息。 存在约定财产制应具体分析其法律效力。

该案会有怎样的审理呢,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而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以协议、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其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做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或所做的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在我国出现并在立法中予以确立,适应了我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

最终该案审理结果如下,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如不得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列入约定财产的范围,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定义务。在夫妻之间如果已经对财产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直接认定一方借了对方的财产,婚内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清偿。

徐汇区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哪里采购HTC

缩微胶片冲洗机

哈尔滨哪里回收油漆2小时大量回收

4公分核桃树苗终端营销商

高价回收科莱恩染料